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党风廉政
二〇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03/17/2015 10:58:00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按照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坚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同时,依据党规党纪严格监督和审查,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确保集团公司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深入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公司网站、清源讲堂、道德讲堂、“三会一课”、党员课堂、刊物、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公司领导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继续推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纪检监督卡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局党组要求,做好现有制度的梳理工作,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融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中来,实现党规党纪与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集团公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大对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各管理处和子公司,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实化责任,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严密链条。

    三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子公司和各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目标;深入推进党务、厂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

    一要聚焦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规范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二要坚持从严执纪。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发挥执纪问责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功能,提高执纪问责的整体效益。

    三要深化作风建设。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发展标杆、工作标准和工作境界,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为官不为行为;坚持服务民生的工作导向,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问题,提高群众对供水工作的满意度。要积极探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办法,让规矩、纪律、制度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

    (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控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

    一是对涉及我集团公司的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评估审计、安全生产等事项,坚持工程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同签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坚持从严从实,狠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建立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探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动态检查。

    三是做好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子公司和管理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查找问题,防患未然。

   (五)案件查办工作,做到有案必查。

    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惩戒问责机制,严肃查办发生在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认真处理上级转办或本部门接到的群众信访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1.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公司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焦念增  牵头单位:党办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分管领导:焦念增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协办单位:党办

    3.执行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和诫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管理和核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焦念增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协办单位:党办

    (二)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4.加强对党章、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石健民  牵头单位:党办  协办单位:各党支部

    5.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做好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

    分管领导:石健民  牵头单位:党办  协办单位:各党支部

    6.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精神文明、廉政建设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服务集团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分管领导:石健民  牵头单位:企业管理处  协办单位:党办

    (三)落实监督责任,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

    7.继续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统筹推进党务、厂务公开。

    分管领导:郭丙利  牵头单位:工会  协办单位:党办

    8.加强在设备采购、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李洁  牵头单位:生产处  协办单位:党办

    9.加强在工程招投标、评估审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惠新文  牵头单位:工程处  协办单位:党办

    10.加强在供用电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李洁  牵头单位:供用电小组

    11.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分管领导:焦念增  牵头单位:财务处  协办单位:工程处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

    12.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相关制度。

    分管领导:魏长学  牵头单位:综合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

    13.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分管领导:郭丙利  牵头单位:工会  协办单位:综合处

    14.按时回复“12345”热线。

    分管领导:石健民  牵头单位:综合处  协办单位: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5年是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也是清源集团公司成立十周年,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供水工作,明确反腐倡廉任务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各项改革部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强化执纪监督,为供水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集团公司各处室、各管理处、子公司特别是牵头处室(单位),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的职责,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执纪问责。纪委要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局党组和集团公司党委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纳入单位综合考核监督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考核结果比较差,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比较大,将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015年3月13日

·《碧水清源 尚德至善》宣教片
·一声集结令 紧急下沉战“疫”前线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
 
济南政府网
 
济南宣传网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水利局
 
讲文明树新风
 
 
版权所有©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鲁ICP备19056852号-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43号 邮编:2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