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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法启动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10/29/2015 02:39:57 来源: 综合处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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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各水源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各部门档案法制意识,现将济南市档案局下发的济档字[2015]11号文《关于开展“档案法治启动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档案法治启动年”各项活动,经公司研究确定,11月—12月在公司各部门组织开展“档案法治启动年”活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规定要求和《公司开展“档案法治启动年”活动方案》,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
活动结束,各单位对活动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材料及总结材料报公司综合处,公司将认真总结,并将此次活动作为年终档案工作评比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附件1.档案法启动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
附件2.档案法启动年活动领导小组.docx
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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