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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开始了
07/08/2019 08:36:20    浏览次数:0

   我市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需科目学习,今年培训主题是“扬起龙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1.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在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省属驻济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3.中小学教师系列按原渠道参加继续教育。

    4.中央、省属驻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不参加我市公需科目学习(会计系列除外)。

    5.国家机关、参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聘在管理岗、工勤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6.拟通过“绿色通道”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且尚未取得职称的人员;未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7.具有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校学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其他会计从业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

    1.培训主题:扬起龙头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2.培训内容

    专题一:追梦新时代奋斗新征程——2019两会(30学时)

    专题二:国研智库•新旧动能转换泉城论坛(15学时)

    专题三:聚焦大强美富通助推四个中心建设专题(110学时)

    专题四:精准扶贫与乡村人才振兴(20学时)

    专题五:创富新时代创领新动能——专技人员新时代担当(50学时)

    专题六:智慧泉城(2学时)

    3.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补学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培训方式

    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y.jnhrss.jinan.gov.cn/,以下称“继续教育平台”)或手机下载“泉城专技学堂”APP进行注册、选课,在线免费学习,参加培训达到30学时视为当年度公需科目合格。

   (二)专业科目

    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等科学设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根据社会经济和专业技术人员自身发展的需求,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适应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培训内容,从而达到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水平。2019年度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会计、出版、交通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应不少于60学时,其他职称系列今年暂不考核专业科目成绩。

    三、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按照省厅要求,自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需提报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完成各年度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登录继续教育平台,打印《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与职称评审材料一并提报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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