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玉清湖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由党员同志和群众代表参加的确定发展对象民主评议大会(“双评会”)。
在确定参加人数符合会议要求后,支部书记芦凡向大会介绍了发展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培养联系人介绍了候选人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情况;各党小组长介绍了各党小组成员对候选人一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充分讨论的结果,阐述党小组对确认其为发展对象的集体意见建议;群众代表对候选人也发表了各自看法。各方面意见建议基本一致,认为候选人一年来表现符合要求,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随后,大会现场发放确认发展对象表决票和评议票,全体党员同志和群众代表参与无记名投票。投票后,芦凡同志提名三位同志进行监票和计票,全体参会人员鼓掌通过。经过监票和计票,芦凡同志宣布投票结果并作总结发言。
党委组织员李天骄同志全程监督“双评会”,并进行点评。她指出,很荣幸作为党委组织员参与玉清湖水库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群众、党员民主评议大会。这次大会程序合规,结果有效。集团公司党委一向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今后请玉清湖党支部继续发扬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依照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作者、编辑:段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