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反“三违”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开展反“三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遇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长孝水源管理处组织职工开展反“三违”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管理处制定了检查记录表,组织职工按照检查记录表对管理处和水源地进行反“三违”安全检查。
通过认真检查,未发现有违反“三违”现象及行为,使职工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做到遵章守纪。(作者:钱永军 编辑:李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