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关于转发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把思想统一到《办法》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办法》确定的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7月21日长孝水源管理处组织职工学习《办法》。
在会上管理处职工们逐章逐条的进行学习。通过对第二章事故报告学习,知道了事故发生时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级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掌握事故报告内容和事故补报时限和要求。通过对第三、四、五章学习掌握事故调查报告包括内容、事故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行政处罚、处分依据,事故防范措施等内容。
通过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学习,进一步增强职工法律法规知识,树立安全生产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管理处要求学习《办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为管理处安全供水提供有力保障。(作者:钱永军 编辑:李晓滨)